2018年4月13日

面對心中巨大的黑暗,看見陰影。


面對心中巨大的黑暗時,

只要你願意「看見」,

你的力量就會回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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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我看見身為黑巫的其中一個前世時,我發現我遺失了那種為所欲為的力量,那是伴隨著自信的一種態度。對自己的能力非常有自信、能精確掌握自己可以做到什麼程度那樣的狀態。

但今生,不知為何從起點處我的自信就被摧毀了。那讓我的胃輪花了很久,可能花了十年⋯⋯才爬升到今天的程度。它殘破不已,充滿低價值感。從小到大,我的周圍環繞著這樣的大人。有些人打擊我,也打擊她們自己。那讓我對自己的存在意義感到懷疑,且覺得自己沒有價值。


究竟有什麼樣的人值得我追尋呢?

我也想要閃閃發亮,但內心卻覺得自己永遠無法做到。



也許從某個時間點開始,我就否定了自己內在的陰影。
連帶否定了其餘所有一切原本中性、不應被切開、一刀兩斷的部分。


也許是某種道德觀,或是某種對光明的信仰,讓我深信「只有光明才能被接納、值得獎勵、被允許展現。至於其他黑暗的部分,都不被鼓勵,需要深深藏起,或丟進黑暗的火爐中,化為灰燼。」


「它。不。存。在。」


我被告知,亦或者是我告訴自己,「它不存在。」
這個陰影,這個黑暗的人,不是我。
這個念頭是錯誤且虛妄的⋯⋯

是的,某種程度上,我謀殺了自己。
我謀殺自己未被展現的部分,將它深深藏好,籠罩在一個乖孩子的殼裡。

我試圖當個乖孩子,
然而我並沒有得到我想要的獎品。

我感到窒息,無力,且充滿疑問。

為什麼?我擁有了一切,我理當快樂呀!
但我不快樂。

我已經照著一切指導守則走了。


可能是一剛開始就建立在「只有光明是被鼓勵的」錯誤認知吧,這份認知導致我拉了肚子十天,也該釋放了。如果說,見尊者會業力翻轉,我被翻轉的就是「清楚地看見黑暗面的我自己」。

那沈睡在夢境中,深邃的,邪惡的,陰暗的,痛哭的,壓抑的,黑暗的。當我能夠直視他的時候,我突然發現,其實他從來沒有離開過我。只是需要被理解而已。

那不斷回來找我,試圖觸碰我的那股力量,其實是我內在遺失的,不願去看見的陰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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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前世,一個大莊園。他侵吞了人們的財產,用咒術殺了許多人。他們全都是無辜的。他為所欲為。在性,在權力慾望上,他沒有缺席過。

他整個人是黑色的,他在笑。

但是我覺得,他內心沒有笑。他可能是在用笑代替痛哭。

當我看見他,我並不覺得驚訝。並不噁心、反胃。
我只是「看見」了他。

原來這也是我的一部分。我將自己藏得很好,33歲的人生至今,甚至沒有發現過。

即便在那樣邪惡的前世,仍然有人願意陪在我身邊,並且毫無評價的接受我。是我給自己太多評價、壓抑與道德觀。才會在印度用一種憤怒的戰鬥模式去遭遇它。當晚,我試圖誅殺他。如同我經常暴力的對待自己。毫無溫柔可言。但同時我又還沒有覺得一定得置他於死地不可。真的好險。如果我是那樣對待自己的話⋯⋯我不知道今天會是什麼局面。


當時的我惱怒,選擇壓制這份來自黑暗的力量,不願面對它。
而事實上,當我接納它時,我變得更有力量。


我發現在前世,我用內在力量控制過很多人。
我讓人們、讓事情都照著我的意思走。

所以此刻它們不斷被排出,隨著水流離開我。
清理與淨化到這裡好像告一段落,但我知道它仍未結束。


我渴望看見還有什麼被隱藏起來的部分。不管是鮮血,痛苦或虐殺。如果還有什麼渴望得到愛的部分,我願意臣服,試著帶進愛。重點是,我願意接納那是我的一部分,不願意將之繼續棄置、割捨在外。如此,我才能夠說「我是一個巫師。」


我是一個巫師,那代表我願意接受生命所有好與壞的部份、光明美好與黑暗醜陋的部分。我願意在靈魂最深的夜裡行走,而不被捕獲或掉落;我也願意在光中穿越,讓陽光灑落肩頭,但不執著。


如果說兒童時期的我就是以黑暗為背景,能在其中快樂自在遊戲,從而長出花朵,那麼我相信今天的我一樣也可以。


我願意看見有黑有白的我,那樣的我才完整,才算是個人。
(原來過去我都把自己擺在一個神的位置。)

當我接納內在的陰影時,我感覺好極了。
我感覺自己是完整的,沒有任何遺漏。

我覺得能當個人,真好。



不用在乎誰怎麼看我,用什麼標準要求我。我就只是我。
能做自己,真好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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