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11月20日

光明與黑暗

昨晚,我站在光亮處,面對著站在暗處、滿懷憤怒的鄰居。

他站在門外,我站在門內,他憤恨不平,我則滿頭霧水。他認為我走動的聲音使他抓狂(老公寓隔音不好),但我知道鄰居的憤怒並非針對我,而是針對另外一戶人家永不止息的洗衣機聲音。那是他難以改變的也難以控制的(就算找警察加上不斷的檢舉,也無法讓那戶人家停止在晚上洗衣服)。他從事跟聲音有關的工作,因此對聲音很敏感。

如果沒有這些事先的了解和新時代的修行,我非常可能會認為他是衝著我來的、我要為他的情緒負責等等,但我清楚知道他對他的工作以及居住環境有許多不滿,所以我並沒有生氣。但同時,我也不太理解他為什麼要這麼生氣?

當我靜坐深思,我就理解了。我站在光亮處,他站在黑暗處。他滿懷著憤怒。我知道了這場劇碼的演出原因。他是我內在陰影的化現。我知道我有一些憤怒沒有處理,那屬於我的另一面,陰影的那一面。我已經好一陣子習慣站在光亮處,而這是不平衡的。我必須回到內在去找尋,我才能完整。於是我開始處理我的憤怒。

黑暗的那一面需要被看見,我們不能總是活在光亮的那一面。所謂的合一,是要讓這兩者融為一體。


在薩滿的價值觀裡,每個人自身都存在著陰暗的能量和光亮的能量(就像陰/陽),當我們都嚴重傾向發展光亮能量的時候,我們就失衡了(偏偏整個社會鼓勵我們發展的就是光亮能量,所以我們會傾向於壓抑陰暗能量)。前陣子在課堂分組練習中,同學說我的陰暗能量像座未開發的石油寶藏,雖呈現的感覺不同,卻也跟光亮能量一樣強而有力,我深表認同。我知道這是我尚未開發的部分,我原本就具有這個能力,只是需要去重新熟悉它。

有光明就會有黑暗,當一個人越光明,就伴隨著越深的黑暗。當我們習慣站在光亮處太久,就很容易不想去看暗處了。我們都需要一點時間和耐心去摸索、看見,還需要一些勇氣去面對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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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到在做Kuti包時,我沒有翻轉惡鄰居這一項,因為我並不認為他或這段關係是惡的。我只是看見,並感謝宇宙透過鄰居提示了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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