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6月5日

憤怒,一念之轉。

前幾天我去租了兩片dvd,一如往常地,逾期了一天(我常幹這種事)。週五我帶了其中一片到工作場合去,打算下班後拿去還,正好遇到有興趣的同事,於是大力跟她們推薦這部非常有意義的影片,於是同事問我可以借她看嗎?我說可以啊,我可以去續租。於是就協議好她付我續租租金,而我去影片店告知店員一聲。

下班後我到影片店還另外一部dvd,不料店員卻告訴我逾期影片要續租,必須拿影片來刷條碼,否則就只能算逾期罰金的方式。我問但是我已經還了另外一片,不能用電腦檔案資料來續租嗎?店員很堅決的說沒辦法耶,一定要拿本片來刷,不然就得持續罰錢到還片為止。

但我得等到週二放完端午節才能跟同事拿到片子,這樣一來我就要被扣五天共一百元的罰金,因為租金只要三十五元,所以我當下我覺得非常憤怒。除了我認為這個規定實在沒道理以外,還附帶一種「不公平、吃虧了、錢不合理地損失了」的感覺。除了店員事先沒有告知規定(在租片前,我才剛付了一千元押金續卡不久),照理說應該可以通融的事情,卻因為死硬的條文而被拒絕。此外,店員的態度並不任何誠懇,說完就轉頭與前來店裡探班的男子(應該是追求者)打情罵俏。

店員問我:『那你可以明天拿來還嗎?這樣就算逾期,也才多扣二十元。』
我說:『就是因為無法明天拿來還,才會問妳能不能續租啊。』
店員問:『所以現在呢?』
我說:『不然我有其他辦法嗎?就繼續扣錢啊。』

我覺得有點委屈又相當生氣的轉身去找想租的新片,一邊抱著這種憤怒的感覺。我覺得店員明知故問讓我更不爽,情緒堵在心輪和喉輪,很不舒服。不久,我決定觀照自己的狀態,我是很生氣沒錯,因為我覺得我額外損失了金錢。但這時我想起就在昨晚,我才在停車處附近地上撿到一百塊錢。那時我還在想要不要去買彩券?因為已經很久沒有撿到錢了。

又想想,說不定這是天使要給我的錢,讓我在今天得知必須支付一百元的罰款時,可以心理平衡一點。(雖然我心裡覺得『損失的一百塊』遠比『得到的一百塊』來得重多了)

我觀照自己散發出去的憤怒,我意識到自己在氣那個店員,但是我其實不該針對她,這個方向錯了。她只是個被僱請的店員,照公司規則行事,公事公辦而已,我不需要氣她,這件事跟她無關。

我應該針對的是這個公司的制度,如果能更圓融就不會發生這種事。於是我意識到我的憤怒是對於「制度、體制」的不滿,我正在清理在制度下「感覺不公平」、「感覺自己是個受害者」的感覺。這樣一想我立刻就覺得好多了,憤怒的情緒也離我而去。(真的是一念之轉啊)

很快地,我轉而為女店員祈福,希望她不會被我的憤怒情緒影響到才好(負面思想或負面能量是會攻擊到別人能量場的)。一邊祈請諸佛菩薩淨化自己、淨化她、也淨化這個情況。我感謝她為我演出這場戲,為我引出我的憤怒,我才能從中有所學習、清理。

我從這件事情學到,「憤怒需要一個焦點」,外界的人事物就像箭靶,很多時候我們以為是別人(具體的目標)造成我們生氣,所以對方需要負責,但事實上我們很有可能針對了錯誤的目標。憤怒就像一支箭射向目標,但那個目標到底是不是造成憤怒的真正原因呢?

憤怒需要一個出口,當下的憤怒需要立刻被排解,但大部分的人可能會選擇針對身邊最親近的人生氣(因為這個目標最明顯、最易取得)、或是大吼大叫發洩情緒。如果我們在情緒風暴當中能有更多「覺知」,不僅身旁親友「掃到風颱尾」的機率會大大減少,自己也能更清楚我們氣的到底是什麼。

有時候我們氣的是自己,但是卻把這份憤怒發洩到別人身上,認為是對方的錯,要對方負責。但事實上,自己才要為自己的情緒負責,所謂真正的「對自己負責」並不只是排解掉情緒就好,而是更清楚的看到情緒產生的源頭,那份課題,如此才有可能擺脫一再重複的模式。

承認自己的過失是困難的,但願意承認過失也是種對自己負責的方式,Honor並真誠地負起責任。我們總是對於他人有太多投射,真正要努力的是看到自己的盲點。這很難,但透過生活事件,我們有機會透過與他人的互動間領悟自己的盲點。我由衷感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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