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3月1日

關於這一波「盜用抄襲」的能量

曾經很久以前,有兩個人在看了我的某篇文章「XX淨化法」後,依樣畫個葫蘆,在完全不提出處的情況下,在網路上分享,彷彿這方法是她自己發明的一樣。這種佔人便宜的行為,能量上是「明知故犯」,遊走在灰色的曖昧地帶,種下業因的行為。

其中一個人後來成了小有名氣的身心靈老師。這陣子她發現她的學生轉載分享了她的文章而且沒有註明出處。於是她向學生們宣告,她準備要出書了,所以請大家不要不註明出處就轉載她的文章,「不然大家會以為她書裡的內容是抄網路文章的」。

XDDDDDDD

聽到這個消息時我大笑了。我跟朋友說:「你覺得那些學生需要為她的恐懼負責嗎?這是誰的問題?何況她本人就是抄別人的人啊!」真是因果循環,業力不假。抄別人的,被人抄了。被人抄時,還叫大家不要抄她。哈哈哈!所以我說,做身心靈或宗教行業的人要特別小心,因為這行的顯化速度特別快、超級快,比一般人快上許多倍!

抄了「XX淨化法」的另一個人,本來也是身心靈工作者。因為對方是我學生,我知道她的狀況,所以我沒跟她計較,也當作沒發現。她一直很想要走這一行,可能也想紅吧。才會做出這樣的事。後來她認命回去一般的行業上班了,現在過得踏實又快樂。我覺得也沒什麼不好。


我個人若是跟誰學習了什麼方法,都會在課堂上告訴我的學生這個方法的出處。我並不會說這就是我自己發明的方法。我的經歷絕大部份都是透明的,我跟誰上過課、學過什麼,都可以在個人簡歷裡面看到。

你從誰那裡學了法,然後傳給下一個人,並為他說明傳承的來源,如果這中間是能量純淨流暢的,在佛教來說,叫做「傳承清淨」。帶著敬意,將某人視為你的老師,並將他教你的方法傳承下去,於是「法脈流傳」。

但在現在,我們可以看到許多人沒有上師、沒有傳承來源,他自己就是那個「源頭」,去開課教人⋯⋯以致於有很多事情產生。並不是說這樣不好,也有人確實是通靈得來的資料,例如梅林教我的那樣。但是如果我們做一件事沒有敬意、我們隱瞞自己得到的教法來源、假裝是自己的發明⋯⋯最後這個傳承就會出問題。這是絕對的。

但如果你在接受老師的法教之後,發現這個老師有問題⋯⋯那你可以選擇離開。但是他還是「教你的人」。如果你要教學生,你還是要說明之。

任何行業,剛開始出道時,由於不清楚自身的長處與走向,難免會模仿別人/同業,這是確實很有可能發生的事。我也曾經在剛開始開課的時候模仿過我的好友。但僅只一次。當時他沒有跟我計較。畢竟大家都還在摸索。我很感謝他。後來我走上自己的路,所以我明白有些人的學習,是需要透過模仿去學習的。所以我對學生們都很寬容,但也會適時地指出「要做你自己,不要模仿我」。

發生了那樣的事情,我自己想,也許我跟前面兩個人曾經有過什麼前世的因果關聯。因為我不知道,所以這份記憶用這樣的方式呈現在我眼前。如果我曾經偷過別人的東西,今生的我已經懺悔過了。如果過去生的我偷過不屬於我的東西,我懺悔,然後接受業果。如果這之中有什麼誤會,那我會負起全責。

於是很快地發生了一件事,讓我有機會去看清自己。

今天,我的讀者(感謝我的讀者們簡直遍佈五湖四海/是我眼目來著)來信附上一張截圖,問我說:「阿尼你好,我只是想知道這段金玉良言是誰寫的,謝謝。」

我打開檔案一看,發現有人把我的句子拿去裝了一張圖(你知道的,就是那種心靈風格的風景圖),然後最下角註明「by 某某某」

某某某是那位盜用者的臉書名字,我一查,原來對方也是身心靈工作者。
那段句子出自我兩年前的文章「淺談安達拉」。

讓我們來看看是哪句話被摘錄:

「在能量的世界裡,100%真實的,會勝過98%真實的。
在真實的東西面前,虛假的會粉碎。

法術的高低有時候在於誰比較接近空性,不在誰的能力強弱。」

於是我寫信給那位盜用者,告訴她「請將圖片下架,或註明出處。否則我考慮提告,並保留法律追訴權。」(噢真的很感謝我有律師朋友,而且還有各行各業的朋友。)

一連結上這個人的能量場,就覺得胃輪處充滿恐懼的能量。

結果對方跟我說,她是在某本書上看到的(真是見鬼了)。我說,「那請妳舉證」。對方又舉證不出來。我說「請你不要盜用別人的文字創作。這有智慧財產權的問題。」對方竟然開始跟我扯一些「那如果你寫心輪我也寫心輪咧//真理應該要廣傳啊/度量不要那麼小/」的說法,完全不認為自己盜用他人智慧財產的行為有錯。

我說「那如果你用心地寫了一篇文章,別人沒問過你就拿去用,還說是他的創作,那你作何感受?」對方回我「真理應該要廣傳啊,好東西大家用,我會樂於跟別人分享」

所以,如果按照這個邏輯⋯⋯你賺的錢應該也要分給我花,房子應該也過戶給我住,然後你講一句佛法,也可以說整個佛法都是您本人發明的囉?

過沒幾秒,那張圖在對方的粉絲頁消失了。
(我發現這點,真好險有存檔捏)

「都依你意思刪除了還要我怎麼樣」

嗯⋯⋯所以現在流行不道歉嗎?XD

我也沒有想要怎麼樣,總之就大家公事公辦,一切保留法律追訴權囉。

只能說,要在這行混口飯吃,「努力行銷自己」還真重要耶,為了行銷自己為了達到成功為了營造心靈大師的形象,用點偷雞摸狗的手段也可以?如果對方沒發現,自己就獲得利益,是嗎?上盡了那麼多課程,也在各地要開各種身心靈界很夯的課程,但自己卻做了盜用的事,被人發現了竟然還可以臉不紅氣不喘的?真是曲折離奇啊!這個世界真是什麼事都有。(聽說對岸這樣的事很多)

眾生做的事,自己承受業力果報,是無人可以代受的。

前面那件文章被巧妙地抄襲的事,當初事情發生時我沒有說出來,只想說要寬容一點。現在我說出來,只是作為一個「業力不假」的紀念。但後面這件事,我覺得既然有類似的事發生過,我覺得這次應當要正面地面對。

上到行星處光的聖殿,光的上師說「表明你個人的界線」。
我需要勇於去指出這點,錯的就是錯了,我可以捍衛自己,不再默默。

我寫的就是我寫的,我不需要去假裝慈悲寬容有容乃大之類的。
因為「寬容慈悲」跟「姑息養奸」只在一線之間而已。




然後我也發現,文章的影響力無遠弗屆。如果我公布某些人的行徑,大概她們在這一行也混不下去了。於是我沒有公開這些人的身份。希望有見者暗自警惕。果報不假,不想被人抄就不要抄別人。最終都會回到你身上的。


以上。



如果我在無意間引用他人的圖或文字創作,我懺悔。
也歡迎不吝來信指名,我當立刻下架。
(本部落格引用之網路圖片,均載明出自網路)

對不起,請原諒我,謝謝你,我愛你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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