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自海寧格所著「愛的序位」~
註釋:
2.海寧格在後來這些年又累積了許多經驗,對於墮胎問題,海寧格在二OO三年三月台灣舉辦的研討會中,曾明白地補充他的觀察:「在我前面書談到墮胎的事情,說這只是個父母親的問題而已,而孩子不會受到它們的影響。但現在這個經驗使得這件事情非常的清楚了,孩子實際上是受到影響了。我們在這裡可以看非常地清楚。
墮胎對媽媽有非常深的影響;對爸爸也有很深的影響,但是對爸爸的影響跟對媽媽的影響不一樣。當一個孩子被墮掉的時候,他是被驅逐出去了。但是,媽媽會跟著驅逐的事出去,她的一部分跟那孩子一起出去了,她心靈的一部分是和墮掉的孩子在一起。這是有很深的影響。問題是我們要如何復得我們所失去的呢?媽媽要怎麼樣去收回跟墮胎掉孩子在一起的那個部分的心靈呢?她要怎麼樣能夠她失去的那個部分的身體呢?那就是,她必須要完完全全地去面對這個事實。
我在從前說過,墮胎和謀殺沒有同樣的影響。但是,現在我有不同的看法,媽媽還有爸爸,如果爸爸也同意墮胎的話,他們是殺了一個孩子,他們必須對這個孩子說,特別是媽媽要說:我殺了你。
很奇怪的是,當她正面去面對的時候,它就有一種治療性的效果。這就是時。對孩子也有很好的、很清楚的影響。因為,不再有什麼東西是被掩蓋著。現在這媽媽看著被墮胎的孩子,直到她真正地看到這個孩子,而且也允許自己被這個孩子注視,然後她才能夠在她的心裡真正地說:我很抱歉。然後她才能夠為這個孩子感到憂傷,如果這個孩子看到媽媽的憂傷,心裡就可以得到和解。
除此之外,事情是沒有辦法倒轉過來,孩子沒有辦法再活回來,他已經死去。有的時候父母親感覺到這樣的罪惡感,想要為自己解除掉罪惡感,他們解決的方式卻是懲罰自己,那個我們叫做贖罪。
譬如說,媽媽後來開始生病了。或是她放棄掉伴侶關係,或者是說她甚至想要死去。就是為了要為這件事情贖罪。她在看的是什麼呢?她有沒有去看那個孩子呢?沒有,她只看著她自己。她想要償付來讓自己得到解脫。這樣的贖罪方法是完全自私的。
(中略)但是如果這個媽媽看著孩子說:是的,我殺了你,現在我願意正面地面對我自己的罪惡。藉由我會記得自己所犯的罪行,現在我會做某一件特別好的事情。由於這樣子的罪惡,她反而增長了力量做一些好事。如果她做這些好事事來紀念這個孩子的話,那孩子就會感到他的死去並沒有白費。這就是所謂的和解。
另外還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。每一個罪行在過一段時間之後,必須要有一個結束。所以媽媽就把她心裡的一個位子給予這個孩子一段時間,然後,她要讓這個孩子離去,好好的死去,真正的安息。那樣才算是一個結束。」-審訂者。
P.117~1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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