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12月6日

「試圖做」與為所應為

很多時候我們花費時間在「抵抗」、「對抗自己」、覺得自己哪裡有問題而試圖「修復」自己(弄得很神經質),而非放下並接受「事情就是這樣」。

這個放下,不是指「所以那就不需要任何行動了」。而是在心裡徹底放下,沒有罣礙後,事情的本質才會清楚顯現出來,當你「看見」之後,你了然於胸,然後才(直覺地)知道現在該怎麼做(而不是強迫去改變什麼事或控制什麼)。然後你就做了。

這個「做」裡面,不是刻意去試圖讓某事發生,而是「為所應為」。

你看到這個機器的某處需要一點油來潤滑,而你增加了一點油,不多不少,正是它現在所需要的。然後事情完成了,你就離開了。在這個過程中,甚至沒有意識到「我」的存在。你只是按照直覺去做事。你有著非常清晰的觀看,你有接受事情本然的樣貌的覺知,你按照直覺去做事,而非企圖改變或修復什麼。你做了,而你彷彿沒有做。

一切都非常的自然地發生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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